491持有人申请191签证,是否必须在偏远地区居住满3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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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visavictory
发布时间: Wednesday April 30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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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不少人来问,如果持有491,之后申请191签证的时候,是不是一定要满足在澳洲指定偏远区域住满3年的要求?

近期,MIA(Migration Institute of Australia)发布了重要更新,确认申请191签证的核心要求并非单纯“居住满三年”,而是申请人必须遵守491或494签证期间的8579条款。

什么是8579条款?

签证条款8579规定,持有491或494签证期间,申请人在澳大利亚境内必须生活、工作或学习于指定的偏远地区
如果申请人离开澳洲,该条款则不适用,因此,在澳洲期间的地域限制才是关键

需要注意的是,8579条款是临时居留签证(Provisional Visa)的一部分,其他附加要求包括:

  • 494签证持有人:需要持续获得偏远地区雇主的担保。
  • 491签证持有人:需要获得州或领地政府提名。

各州和领地在提名491签证申请人时,可以自行设定标准,如:

  • 要求提供偏远地区的居住或工作证明;
  • 要求承诺继续在提名州或领地定居。

491转191签证简介

491签证是一个为期5年的临时技术移民签证,设计为通往永久居留(PR)的过渡路径。申请人需要在签证期间累计在澳洲偏远地区居住3年,之后可申请191永久居民签证。

自2019年11月16日491签证正式取代489签证以来,由于申请与审理周期较长,至今通过491成功转191的案例仍相对较少,目前移民局官网也未公布标准审理时间。

重要更新:491转191放宽条件

2023年6月21日起,移民局进一步放宽了491转191的要求:

  • 无需满足最低工资标准
  • 只需提交3个财政年度的税务评估通知(Notice of Assessment,简称NOA)
  • 无具体年薪要求,仅需证明在491签证有效期内有3年报税记录。

这意味着,一旦获得491签证,顺利转191拿到PR的门槛已大幅降低

491转191签证要求

主申请人要求:

  • 持有有效的491或494签证,并累计持有至少3年
  • 提供3份税务局出具的NOA,无需达到特定收入标准;
  • 在签证持有期间遵守所有签证条款,包括8579条款;
  • 通过健康检查;
  • 无犯罪记录;
  • 继续遵守491签证及过桥签证期间的相关条款。

副申请人要求:

  • 与主申请人共同递交191签证申请;
  • 符合签证健康、品格等基本要求;
  • 同样需遵守之前持有签证及过桥签证期间的签证条款。

澳凯结语:

491转191的关键在于遵守签证条款,而非简单居住时间或收入水平。

只要在澳洲期间居住、工作或学习在偏远地区,按规定报税,并满足基本健康与品格要求,就可以顺利申请191,迈向澳洲永久居民身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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